首要你得知道本輪電改之前我國已有的售電形式。其實本輪電改之前我國的售電形式現已不止向供電局買電,首要有以下三類:
(1)公共電網(國網和南網)售電:向公共電網買電,或者說向供電局買電,是中國普通民眾、普通企業常見的買電方式,以至于老百姓現已構成思想定式,買電有必要去供電局。所以售電公司第一個要處理的問題,是讓用戶信任也能夠買你家公司的電。
(2)大用戶直購電是我國2005年開始出現的一種電廠直接面向大用戶的售電形式,不過市場進展十分緩慢,一起這類性質的購電行為也爭議頗多,乃至被認為是大耗電工業的優惠電價。
(3)分布式電源售電是以分布式光伏為代表的分布式電源投資方直接將分布式電量賣給用戶是近年來常見且開展迅速的一種售電形式。但是這類售電公司售電目標不僅是用戶,用戶用不完的那部分還能夠賣給公共電網。
目前看來,本輪電力變革并未將輸配分開,并保留公共電網公司的售電業務,因而以南網和國網為代表的輸配售一體化公司仍將存在,且將扮演市場保底供電商的重要角色。一起電廠大用戶直購電仍將持續存在,而且文件要求會逐步鋪開參加用戶的電壓等級。那么本輪電改后,售電公司能夠有哪些業務形式呢?
首要售電公司能夠考慮輕財物的第三類售電公司。第三類售電公司是指不運營配網、不擔任供電,只向用戶售電的公司。這類售電公司可選擇的業務形式首要有:零售電;大用戶代理;節能服務;
零售電業務是第三類的售電公司的主營業務,這類業務不需求和用戶發生任何軟硬件的關系,即售電公司不需求在用戶側安裝計量通訊等裝置,售電公司只需求通過公共電網公司提供的用戶用電數據進行結算。這類業務形式是國外老練市場比較典型的售電形式。
大用戶代理業務與零售電業務的首要差異在于,大用戶代理的贏利形式首要是和用戶商定的代理費,而零售電業務則是買賣電的價差。一般狀況下大用戶代理售電公司在買電之前現已和大用戶商定好出售電量,而零售電業務形式一般與用戶簽定的合同里只商定電價,電量則由用戶實踐用電狀況而定。對于低風險、高贏利的大用戶代理,關鍵在于你能搶到嗎?
節能服務在國外老練電力市場被看作是第三類售電公司在電能同質化競賽壓力下提供的增值業務,常見的節能服務包含用戶需求辦理和響應、分布式能源辦理、大數據服務等。目前我國剛敞開售電市場的狀況下,售電公司考慮的首要問題不是競賽,而是怎樣進入市場,現已有用戶基礎和用戶信息的節能服務公司無疑將更簡單進入市場。因而售電公司無妨通過節能服務業務進入售電市場。
假如公司財務實力雄厚,也能夠考慮第二類售電公司。
第二類售電公司是指具有配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包含:
配售一體化公司;
微電網服務公司;
配售一體化公司在配網運營區內的形式除與第三類售電公司相同外,還承接配電網的建造運營服務,業務形式除售電和增值服務外還包含配網服務費等。
微電網服務公司根據規模巨細可分為用戶主體和第二類售電公司主體。第二類售電公司的微電網是指具有分布式電源,面向多個用戶供售電且構成局域配網的售電公司,實質是發-配-售一體化售電公司。業務形式除一般配售一體化公司的業務外,還需考慮分布式電源財物的發電電量出售業務。
假如還想搞點發電業務,那么能夠考慮出售一體化公司。
該類售電公司具有電源和售電業務,不運營輸電網或配電網。根據電源性質,包含兩類:
分布式電源售電公司;
常規電廠大用戶直購;
分布式電源售電公司是現已普遍存在的售電形式。該類售電公司面向單一用戶建造分布式電源,電源位于用戶處,不樹立配網,用戶直接消納。該形式在目前的方針下首要將電賣給用戶,多于部分再賣給公共電網,一起由于用戶用電缺乏部分由公共電網保證供電,該類售電公司暫時不承擔保證用戶全部用電量的責任;當市場開展老練后,公司需求仔細考慮分布式電源余電的處理方式,以及發電量缺乏部分對用戶用電的保證方式。
常規電廠大用戶直購是目前我國比較老練的一種售電形式。《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造的施行定見》中提到,新核準的發電機組原則上參加電力市場交易。所以也要想清楚,電廠投運后你的電怎樣賣?